Wednesday, May 10, 2006

徐步高事件

Dear all,
1.不應刊登死者照片、遺書﹔2.不應詳述自殺方式﹔3.不應簡化自殺原因﹔4.不應美化或感性化自殺行為﹔5.不應強調其個人特質、背景或宗教﹔6.不應藉報道責備任何人。傳媒常將死者自殺原因簡化,如將教師自殺事件簡單歸咎於政府的教改政策,容易誤導讀者。

>>>就針對上述六項建議而言,理論上是可行的,但實際上,正如同學所言,可行性又有多少?眾所周知,沒有血腥、沒有暴力、沒有爭議性,在香港就好像沒什麼新聞價值,從徐步高事件看香港傳媒,以下是一些我認為值得一看的文章。

張圭陽:《香港傳媒成魔之道》http://www.wenweipo.com/news.phtml?news_id=WW0603310006&cat=005WW
梁立人:《香港資深傳媒人成魔之道》http://orientaldaily.orisun.com/cgi-bin/nsrch.cgi?seq=546269

太陽報:《古今論壇「毛澤東看今朝」》
http://hkfool.blogspirit.com/archive/2006/03/24/貼堂剪報-犬羊報.html

獨立媒體:《我們的傳媒,原來只是一堆蛆蟲》
http://www.inmediahk.net/public/article?item_id=102952&group_id=128

獨立媒體:《心裡有鬼》
http://www.inmediahk.net/public/article?item_id=102866&group_id=1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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